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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程

    2021-02-25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部门依法确定的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国  家  机  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重要的科研单位等。

        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微型消防站:单位以及农村(城市)社区以救早、灭小和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根据需要建设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群众性志愿消防组织。  

        微型消防站建设

        重点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可联合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村(居)委会应根据需要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应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村(居)委会可与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单位等联合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单位应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安全联防联控。

        人员配备

        微型消防站设站长、消防员、值班(守)人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其他岗位人员由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保安或员工等担任;社区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社区负责人兼任,其他岗位人员由村治安联防队员、社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等组成。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宜不少于6人,单位员(职)工总数不足6人的,全部人员为微型消防站人员。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24h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值班保安等人员可兼任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社区微型消防站实行24h值守,每班不少于1人,值守人员应能及时接收火警指令,并通知其他队员到场进行处置。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站房及装备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班(守)、器材存放等工作用房,并应在工作用房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队站标识标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工作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用房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小区物业用房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

        微型消防站工作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作用房内宜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座等设施;

        b)工作用房内应悬挂灭火救援流程图和各项规章制度,设置信息公示栏,动态显示微型消防站日常工作情况及人员在岗情况;

        c)工作用房内宜配备装备器材架,器材架宜采用钢材或铝材制作,标明器材装备名称,放置整齐,方便取用。

        d)训练用器材应单独放置,避免与灭火专用器材混用;

        e)工作用房与其他库室、房间合用时,应用明显标志单独划分专用区域。

        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略)

        1、建筑群建议配置消防巡逻车或消防摩托车。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轻型防化服、堵漏器材、侦检器材、破拆器材、移动排烟机等特种器材。

        2、高压脉冲水枪主要用于扑救初起、小面积的A、B类火灾,交通工具火灾和电气线路、设备火灾。

        3、脉冲气压喷雾水枪是将空气呼吸器和细水雾灭火装置进行有机组合,既方便携带进入火灾现场,又满足呼吸需要,用水量少,灭火效果好,主要用于扑救A类、B类和E类火灾。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微型消防站职责

        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熟悉所在单位或辖区的情况,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微型消防站站长职责

        微型消防站站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掌握人员和器材装备情况,按规定配备器材装备并保持完整好用;

        b)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c)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d)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e)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社区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f)组织对新员工的培训考核。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职责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了解本单位或本区域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

     b)熟悉本单位重点部位或本区域可能发生灾害种类的处置对策;

        c)熟悉掌握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保持相关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d)负责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e)完成初起火灾扑救等任务。

        微型消防站值班(守)人员职责

        微型消防站值班(守)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按照火警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b)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c)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水源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d)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职责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熟悉单位和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等相关情况;

        b)负责车辆和车载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灭火器具,保持良好的车况;

        c)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队伍管理

        微型消防站管理以规范化、社会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

        微型消防站应按照从业要求,完善人员竞聘、退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鼓励微型消防站人员参加在岗培训,取得灭火救援员、建(构)筑物消防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因参加业务训练、扑救火灾或者相应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微型消防站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医疗、抚恤待遇。

        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应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制定队伍管理制度。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社区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根据变化适时修订。

        消防组织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活动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学习训练制度:应包括学习计划、人员组成、学习频次、学习范围、记录等内容。

        值班(守)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守)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装备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人和职责、装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应包括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

        应急响应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响应时间、报告程序、处置程序等内容。

        考核评价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内容。

        器材装备管理

        微型消防站站长是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器材装备的数量、种类、型号等应登记造册,发放、回收、送修应及时登记,器材装备有损耗需及时登记上报。

        器材装备应每周检查,定期保养和测试,发现有过期、故障、丢失的,应立即更换、维修、补充。

        器材装备应妥善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拆除、挪用器材装备。

        防火巡查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对本单位或辖区内居民住宅及单位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器材装备。

        日常防火巡查由微型消防站站长组织实施。防火巡查前,应先确定巡查人员、场所(部位)、内容和频次;防火巡查后,巡查人员、被巡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和存档。

        防火巡查时应当及时劝阻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当立即向社区主要负责人、负责该辖区的民警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巡查频次:微型消防站对所辖区域或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的频次可根据场所或单位自身特点确定。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对重点部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巡查。

        巡查主要内容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f)消防车道、水源、重点单位情况;

        g)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h)其他需巡查的情况。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按照规定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a)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知识竞赛、培训讲座、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b)冬春、夏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c)宜单独或结合其他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社区微型消防站按照规定开展所辖区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a)冬春、夏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所辖区域内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知识培训、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b)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社区、村屯、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c)有条件的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其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应坚持“救人第一、现场处置、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不同场所(部位)火灾危险性及人员密度、建筑状况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

        预案内容

        基本情况。主要以表格形式表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位置、联系电话、建筑基本情况。

        应急组织组成。应结合本单位情况成立应急组织,包括:指挥员、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及安全防护救护组。

        灾情设定。应从最  不  利情况出发,对单位可能发生火灾作出的有根据、符合实际的设想。

        初期处置:

        a)报警:以快捷方便为原则,确定发现火灾后的报警方式。

        b)接警:接警后,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

        c)处置:微型消防站队员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点

        微型站消防人员应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火场指挥员应组织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要点

        按预定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维护火场秩序,劝阻、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看护抢救出的重要物资;

        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救护伤员。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

        火灾扑灭后,应核查可能的被困人员;

        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演练

        演练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演练前应预先通知场所内所有人员,并在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防止发生意外。

        演练结束,应及时进行总结、讲评,并做好记录;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修改预案内容。

        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

        微型消防站应安排人员每日值班(守)。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应安装监控和报警设备。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训练计划,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

        遇有火情时,微型消防站应及时响应,优先按照预案开展灭火救援行动,行动中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

        微型消防站应接受城市119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参与灭火救援。

        灭火救援

        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前往处置。

        微型消防站发现火情后,坚持“边出动、边报告”,在自救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微型消防站要发挥主力作用,及时处置初期灾害事故;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微型消防站应主动对接,配合参与做好人员清点,外围警戒、器材运送等工作。

        处置结束后,微型消防站应做好现场监护工作,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日常训练

        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以基本消防理论、基础体能训练、灭火救援技术训练、安全防护训练等为主要内容,训练科目包括:

        a)基本消防理论:燃烧常识、器材装备常识、安全防护常识、常见灾害事故特点与处置、固定消防设施使用维护。

        b)基础体能训练:俯卧撑、仰卧起坐、百米负重跑。

        c)灭火救援技术训练:着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操、一人两盘水带连接操、手持灭火器灭火操等。

        d)熟悉训练:本单位(执勤责任区)情况熟悉训练,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单位内部水源道路、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存物质特性、处置程序和技术措施等熟悉及单位固定消防设施操作;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辖区内水源道路、重点单位和消防设施等情况熟悉;

        微型消防站人员每月参加技能训练不少于半天,训练计划、内容和实施情况应存档备查。

        重点单位或社区每年要对微型消防站组织两次以上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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