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积压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疫情爆发以来,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积压考生多,问题多,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服务工作,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办事原则,我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妥善解决好历史积压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相关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待考积压考生梳理
根据补考规定,符合补考条件的积压考生,我站已一一进行梳理筛选,现将12月批次(不含)以后待考考生名单公示如下(附件1),请涉及到的考生认真核对自己信息,有问题及时与我站联系。缴费短信后续将通过考生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鉴定具体时间将根据鉴定计划安排。
以下情形不再安排鉴定:
1、已安排缴费参加鉴定(含补考)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
2、已安排参加鉴定,当天无故缺考的,视为弃考;
3、在以往鉴定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二、特殊情况未正常参加鉴定积压考生处理
因疫情、遗漏等客观事实导致未能正常参考的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经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我站将依规再次安排鉴定。
1、当日安排参加鉴定,因疫情突发封控或健康宝弹窗未能参加鉴定,且未及时提前递交延期鉴定申请的;
2、前一日已做核酸,次日参加鉴定时核酸结果未出的;
3、积压考生库遗漏,符合正常鉴定或补考规定的;
4、其他特殊情形。
请有以上特殊情形的历史积压考生,填写《积压考生特殊情形登记表》(附件2),附社区封控证明、弹窗截图、核酸结果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于12月15日17时前将登记表扫描原件上报至bjxfjdz@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我站将进行核查,对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正常安排鉴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受理。
原文链接:
http://bj.119.gov.cn/xfjy/site/article/1031135
 
本文链接地址:http://hncs.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99698.Html
资讯公告
2022-12-06
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积压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疫情爆发以来,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积压考生多,问题多,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服务工作,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办事原则,我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妥善解决好历史积压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相关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待考积压考生梳理
根据补考规定,符合补考条件的积压考生,我站已一一进行梳理筛选,现将12月批次(不含)以后待考考生名单公示如下(附件1),请涉及到的考生认真核对自己信息,有问题及时与我站联系。缴费短信后续将通过考生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鉴定具体时间将根据鉴定计划安排。
以下情形不再安排鉴定:
1、已安排缴费参加鉴定(含补考)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
2、已安排参加鉴定,当天无故缺考的,视为弃考;
3、在以往鉴定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二、特殊情况未正常参加鉴定积压考生处理
因疫情、遗漏等客观事实导致未能正常参考的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经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我站将依规再次安排鉴定。
1、当日安排参加鉴定,因疫情突发封控或健康宝弹窗未能参加鉴定,且未及时提前递交延期鉴定申请的;
2、前一日已做核酸,次日参加鉴定时核酸结果未出的;
3、积压考生库遗漏,符合正常鉴定或补考规定的;
4、其他特殊情形。
请有以上特殊情形的历史积压考生,填写《积压考生特殊情形登记表》(附件2),附社区封控证明、弹窗截图、核酸结果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于12月15日17时前将登记表扫描原件上报至bjxfjdz@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我站将进行核查,对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正常安排鉴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受理。
原文链接:
http://bj.119.gov.cn/xfjy/site/article/10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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